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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设立指南及所需材料全解析如下:
一、设立条件
1. 设立人须为常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2. 共济对象须为设立人的配偶、子女或父母,且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3. 设立人与共济对象之间须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二、设立流程
1. 登录常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 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设立”; 3.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设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共济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4.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5. 提交申请。
三、所需材料
1. 设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共济对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设立人与共济对象之间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4. 常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资格证明材料,如医保卡、参保凭证等。
四、注意事项
1. 设立人及共济对象须同时参保,且参保状态正常; 2. 设立人个人账户余额须充足,共济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账户余额; 3. 设立人每年可设立或变更共济关系一次; 4. 设立人需在共济举报 -
常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拿什么设立?
参保职工(以下称为主账户人)通过“湘医保”APP或小程序“家庭共济绑定”功能绑定本市参保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以下称为被绑定人)医保信息,被绑定人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医药费用,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使用主账户人个人账户结余进行支付,实现个人医药费用家庭共济分担。
常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什么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购买普惠性商保等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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