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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军人退出现役落户攻略——一站式服务指南
一、落户条件
1. 退役军人在常德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2. 退役军人在常德市有稳定就业; 3. 退役军人在常德市有合法收入来源。
二、落户流程
1. 准备材料 - 退役证明; - 身份证; - 户口簿; - 居住证明; - 就业证明; - 收入证明; -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办理落户 - 退役军人到常德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退役士兵落户申请表》; - 填写《退役士兵落户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 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派出所; - 派出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 派出所将材料报送至当地公安局; - 公安局审批通过后,通知军人领取户口簿。
三、一站式服务
1. 咨询服务 - 退役军人在办理落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 窗口服务 - 退役军人在办理落户时,可到当地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提交材料举报 -
常德军人退出现役落户申请条件、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军人退出现役的,可以申请在安置地登记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二、申请材料
1.县级以上复、转业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 (必须)
2.迁入人居民身份证 (必须)
3.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等(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 (非必须)
4.申请迁入立户的,须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非必须)
(1)房屋所有权凭证。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凭证。
(3)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凭证。
三、办事流程
图片来源:湖南公安服务平台
四、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举报举报